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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典案例4】北京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案例
[来源:中天恒] [作者:李三喜] [日期:17-09-11] [热度:]


【经典案例4】北京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案例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数额越来越巨大,加强对其的审计监督意义重大。北京市审计局2016年第8号公告(关于本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截至2015年一季度,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里程528.2公里、在建线路总里程143.2公里、规划建设线路总长328.7公里。2011年至2015年3月,市区财政和京投公司共筹集轨道交通建设资金1401.52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性资金361.91亿元,区级资金100.66亿元,京投公司自筹资金938.95亿元。



一、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2015年4月至7月,北京市审计局对本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主要涉及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延伸调查了9个与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事务相关的部门单位。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在“十二五”期间,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轨道交通建设为缓解交通拥堵、方便市民出行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14年底,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528.2公里,比2010年底的336公里增加了57.2%;2014年运送客流33.9亿人次,比2010年的18.5亿人次增加了83.2%;市民各种交通方式出行构成中,轨道交通出行的比例达到22.4%,比2010年的12.6%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轨道交通的发展大大缓解了地面交通的压力,体现了对城市交通体系的支撑,方便了市民出行,推动了轨道交通沿线的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了城郊之间人口和资源的流动,为节能减排、建设“绿色北京”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审计发现

一是部分轨道交通线路拆迁结余资金未及时退回。2011年以来,地铁4号线、5号线、10号线一期、10号线二期、15号线一期东段、大兴线、亦庄线、昌平线一期、房山线等9条线路拆迁结余资金14.26亿元,在相关区财政局、建设主管部门滞留,尚未退回京投公司,增加了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利息负担。

二是4号线、8号线(奥运支线)和10号线一期3条线路已建成通车,但3条线路有4个股东资本金尚未实缴到位,涉及资金6.86亿元。

三是部分已通车的线路存在未实施的尾工。“十二五”期间投入运营的6号线、7号线、8号线(含昌八联络线)、10号线二期、14号线、15号线共6条线路,均有尾工尚未实施,共计321项,其中249项尾工对运营效率有所影响。

四是部分线路调整建设内容,个别已投入运营线路车站出入口建成后拆除,导致投资增加。 



四、审计成效

北京市审计局针对征地拆迁结余资金滞留问题,建议各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建设管理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制定专门方案,尽快敦促各区将征地拆迁剩余资金退回;针对部分线路的外部股东资本金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市重大办协助京投公司协调相关外部股东,使项目资本金尽快足额到位;建议轨道公司和快轨公司与运营单位积极沟通协调,尽快安排实施相关尾工,消除或减小对运营效率的影响;针对建设内容调整导致投资增加的问题,建议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单位和京投公司在规划阶段更加充分地进行方案论证。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积极组织了整改。滞留的拆迁结余资金已退回京投公司8.96亿元,未实缴到位的股东资本金已缴到位6.58亿元,未实施的尾工已完成206项。针对未来几年轨道交通建设财政投入缺口较大的情况,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并通过本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机制创新方案,对京投公司采取授权—建设—经营的模式,进一步明确政企职责,京投公司在市政府的授权下履行本市轨道交通业主职责,提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整体服务,根据市场情况利用多种融资工具统筹兼顾融资成本和运营效率,引入其他社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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